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一重庆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文章
抓住早期红利 小白玩转TON生态必读攻略
开始FOMO TON了吗?这两天疯狂刷屏黑白狗MEME、秀积分,还以为牛回了? 今天Biteye就教大家怎么玩 […]
「数字财富」南亚小国——比特币大国
作者:Hameiz;来源:赫美兹数字坊 国土面积3.84万平方公里、人口仅88.5万的 […]
Bitget研究院:美BTC ETF七天净流出10.15亿美元,避险情绪持续加重建议观望
过去 24 小时,市场出现了不少新的热门币种和话题,很可能它们就是下一个造富机会。 目前比特币价格为 56,& […]